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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一)松辽委机关纪委依规依纪,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松辽委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应由松辽委机关纪委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检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松辽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松辽委纪检组不予受理:
1.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2.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1-85607241
举报邮箱:jgjw@slwr.gov.cn
举报信箱设在松辽委机关办公楼西侧楼梯一二层之间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松辽委机关纪委
邮政编码:130021
三、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纪检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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