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断流长达27年之久的西辽河干流首次实现全线过流,标志着流域生态复苏迈出坚实步伐。近年来,为加快推进西辽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安全保障,松辽委联合流域省(自治区)积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合力推进西辽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助力西辽河生态复苏。
强化顶层设计 发挥规划约束作用
统筹西辽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制定印发《辽河流域综合规划》《西辽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等规划方案,明确流域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省(自治区)间水量分配原则和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提出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等若干要求,为西辽河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根本遵循。
强化红线划定 实行用水总量管控
综合考量西辽河流域现状水资源已过度开发利用实际情况,从严审核“十四五”时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指导各省(自治区)逐年逐级分解落实,印发实施《西辽河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省区落实生态保障责任。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现状问题调查,摸清可利用量、已利用量和超利用量,提出管控治理措施,从严确定各水源和各区域的可用水量,为“四水四定”落实奠定基础。
强化计划用水 逐步核减用水规模
印发实施《西辽河水量调度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指导督促流域各省(自治区)逐年核减用水计划,目前河道外地表水用水计划仅为多年平均分配水量的42%。同时,委托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核定流域内8个委管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执行超计划加倍征收水资源税(费)制度,目前下达用水计划比许可水量少14%,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强化取水监管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积极落实西辽河流域水资源管控目标要求,持续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管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建立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量水而行”监管长效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采取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管控措施,并在换发取水许可证时逐步进行水量核减,截至目前,已累计对3个工业企业建设项目核减水量160余万立方米。
下一步,松辽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打好水资源刚性约束“组合拳”,加快完成可用水量协调确定,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指导督促相关省(自治区)落实超载区治理方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努力将西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在承载能力范围内,守护好北方地区水生态环境生命线。
李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