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水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我委于2025年2月1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该申请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中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国家基本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2项。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决定准予吉林省嫩江干流应急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一、项目位于吉林省镇赉县、大安市、前郭县境内,主要任务是在现有防洪工程基础上,通过新建及加高培厚堤防,治理堤防险工,新建及拆除重建堤防护坡、护岸等措施,消除防洪薄弱环节,提升嫩江干流吉林省段防洪能力。
二、本次治理范围为吉林省全段,起于吉林省镇赉县丹岱村白沙滩大湾段,终于前郭县三岔河口处,河道长度199公里,涉及镇赉县、大安市、前郭县3个县市。由于嫩江2020年、2021年连年发生较大洪水,东吉堤和吉柴堤之间遭遇洪水冲刷严重,导致该堤段不封闭,新建堤防1段,长度0.535公里;加高培厚堤防3段,长度14.707公里;治理堤防险工2段,长度6.39公里;新建护坡2段,长度3.9公里;拆除重建护坡2段,长度0.827公里;加固护坡4段,长度2.344公里;新建护岸6段,长度11.715公里;新建堤顶道路4段,长度15.242公里;改造堤顶路面5段,长度5.101公里;新建上堤坡道4段,长度5.684公里;新建堤防背水侧护脚3段,长度5.624公里;改建排水涵闸1座;拆除重建穿上堤坡道涵洞3座。
三、嫩江干流吉林省段各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与《吉林省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一致,均为50年一遇,防洪任务由尼尔基水库与堤防共同承担,其中堤防承担35年一遇防洪任务,尼尔基水库承担35~50年一遇防洪任务,相应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2级。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旱地按1日暴雨2日排除,水田按1日暴雨3日排除。护岸顶高程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当岸顶高程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时,以10年一遇洪水位加0.5米为护岸设计顶高程,当岸顶高程低于10年一遇洪水位时,以岸顶高程为护岸设计顶高程,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堤顶道路参照公路四级标准设计。
四、工程建设符合《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其他水工程和区域水生态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该工程在汛期施工,需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报经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开工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待批准后实施。施工期间,应按照区域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废污水的收集处理,禁止向周围水体排放。
(二)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河湖管理保护等要求,同时应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我委将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项目管理单位实施该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