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水务局:
我委于2025年2月1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拉林河综合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该申请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中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国家基本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2项。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决定准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拉林河综合治理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一、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主要任务是在现有防洪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加高培厚和新建堤防、穿堤建筑物建设及岸坡防护等工程措施,完善拉林河双城区段防洪体系,提高河流沿岸的防洪能力,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治理范围为双城区境内拉林河沿线上游车家崴子村至下游山咀子村段河道,河道治理长度66.75公里,涉及7个防洪保护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拉林河堤防12段,长度39.79公里。其中加高培厚堤防6段,长度32.295公里;新建堤防6段,长度7.495公里;修建护坡工程11段,长度23.575公里;设置垂直防渗14处,长度11.995公里;填塘2处,长度0.85公里;新建堤顶道路12处,长度39.79公里;布设上堤坡道77处,长度4.288公里;建设穿堤建筑物17座,其中新建9座(1座排水闸站、1座排水泵站、1座排水闸、6座排水涵闸),改建3座(2座排水涵闸改排水闸站,1座桥改排水闸),拆除重建排水涵闸5座;新建抛石护岸6段,长度3.975公里。
三、堤防工程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相应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3级;农田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旱地按1日暴雨2日排除,水田按3日暴雨4日排除。护岸顶高程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计,当岸顶高程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时,以10年一遇洪水位加0.5米为护岸设计顶高程;当岸顶高程低于10年一遇洪水位时,以岸顶高程为护岸设计顶高程。堤顶道路参照公路四级标准设计。
四、工程建设符合《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2025-2035年)》的总体要求,对其他水工程和区域水生态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施工期间,应按照区域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废污水的收集处理,禁止向周围水体排放。
(二)工程建设应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河湖管理保护等要求,同时应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工程应加快双城区堤防的建设进度,加强与五常市境内堤防衔接,确保新建长沟子堤防防洪保护区封闭。
(四)我委将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项目管理单位实施该水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