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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可否承接同一项目的监理工作?
文章来源: 时间:2024-11-20

问题:我单位是某一水利项目的代建单位,能否同时承接此水利项目的监理业务(我单位具有相应等级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谢谢!

解答: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我部2020年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已对此类情形作出规定,不能按照第十一条要求的条件组建项目法人的,应通过委托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方式,引入符合相关要求的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协助项目法人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单位,如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和能力,可依法承担监理业务。

(该问题及解答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官网“公众咨询”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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